不一定,視參賽項目而定。
(一)實習學生個人參選由本部統一提供,並於本部全球資訊網/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項下公告;其餘個人參選及團體參選不限定格式,僅須提供「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第六條第四項第三目、第四目及第六目規定之送審資料。
(二)本獎項規定參賽作品規格及作品內容所需呈現的向度(依獎項不同詳見後續問題七~十三),但未針對排版格式及呈現方式做限制。
參賽作品規格限制如下:
(1).被推薦者送件作品資料:
A.送件資料(包括目錄),應以A4尺寸膠裝成冊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片1份。
B.送審資料內容至多不得超過各獎資料頁數限制(至多以60頁為限),並應分別編列頁碼。
C.如有其他相關資料(如目錄、摘要、隔頁、佐證資料影本及補充資料等),應連同基本資料及特殊條件資料一併註明頁碼,頁數超過60頁者,每增1頁扣總分1分。
(2).教學過程光碟影片[僅實習學生身份之參賽者需提供]:每位參賽者送件資料請配合檢附1式5份10分鐘以內之影片光碟。
(3).送件資料表件規格不符及錯漏字,依實際情形酌予扣分。
(4).資料內容如有共同創作,應註明貢獻度,並取得其他共同作者之切結同意書。
(5).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