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的:
一、 落實教育實習機制,凝聚師資培育之指導政策與實務場域之輔導措施,成就教育實習共識,強化三聯關係,促進合作、共創佳績。
二、推廣優質實習指導、輔導及實習作為,提升實習學生專業理論轉換的實踐力以及教育實習效能,落實師資培育精緻化理念。
三、凝聚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學生間三聯關係,增進政策措施與實務作為之相輔相成。
四、透過教育專業發展特色作法的分享,帶動教學活動和教育實習的創意設計與規劃,形塑翻轉教育的正向風氣。
五、 宣導113年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事宜,促進推薦優質教育實習作為模式。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辦理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參、 辦理日期: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時30分至15時30分
肆、 辦理方式:
一、本年度說明會活動採線上辦理方式,並公告於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最新消息相關說明手冊電子檔(網址: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
二、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推派相關業務人員1~2人與會,並請協助轉知受推派人員相關報名訊息。
三、請受推派人員及自行報名者於3月13日(日)17:00前至Google表單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FaHyKhv4dyivRQDz6),審核完畢後會另行E-mail通知會議連結。
伍、 113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流程
一、 報名甄選: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星期三)止(參賽作品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初選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單位,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二、 審查作業:113年5月16日至7月15日。
三、 公告得獎名單:113年8月31日前。
陸、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57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本計畫於本年度依修正發布之要點進行作業流程,詳細法規內容請參考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10),另於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檔案下載提供電子檔下載。
柒、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聯絡人:黃佩雯小姐,電話:04-7232105#1113,E-mail:practice20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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