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的:
一、 落實教育實習機制,凝聚師資培育之指導政策與實務場域之輔導措施,成就教育實習共識,強化三聯關係,促進合作、共創佳績。
二、 宣導110年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事宜,促進推薦優質教育實習作為模式。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辦理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參、 辦理方式: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年度取消辦理說明會活動,改為函文及於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最新消息公告相關說明手冊電子檔。
肆、 110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流程
一、 報名甄選:即日起至110年5月15日(星期六)止(參賽作品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初選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單位,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二、 審查作業:110年5月16日至7月15日。
三、 公告得獎名單:110年8月31日前。
伍、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00008545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本計畫於本年度依修正發布之要點進行作業流程,詳細法規內容請參考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10),另於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最新消息提供電子檔下載。
陸、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聯絡人:莊于娜小姐,電話:04-7232105#1113,E-mail:practice20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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