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您好,
針對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中「普通(特教)班核定專任教師編制數(人)(B)」欄位之定義模糊,特此公告解釋。
請教育實習機構在填報調查表時,針對「普通(特教)班核定專任教師編制數(人)(B)」請填報教育局核定員額編制內之專任教師數量,並在「普通(特教)班實際專任教師數(人)(C)」請填報實際聘任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數量,以上兩個欄位均不包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保員。 ( 專任教師比率=實際專任教師數/教育局核定員額內之專任教師數 )
請教育主管機關於審核時協助確認以上兩個欄位的填報數量是否正確,如有填報錯誤可直接修正。
下一期意願調查表填報時間為明年8-9月,以上欄位名詞定義將會於未來說明會中加強宣導,以避免教育實習機構錯誤填報,另請教育主管機關於審核時確認填報數是否符合該欄位之定義。
如有教育實習機構需補填調查表及修正調查表,請以以上欄位定義進行審核。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如造成您的困擾,在此也向您致歉,感謝各位的協助與配合,謝謝。